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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的文学常识 关于范仲淹的文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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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的文学常识 关于范仲淹的文学常识

1、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汉族。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北宋时期名臣,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

2、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及第, 授广德军司理参军,迎母归养,改回本名,历迁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

3、康定元年(1040年),与韩琦共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巩固西北边防。庆历三年(1043年),出任参知政事,发起“庆历新政”。新政受挫后,贬出京城,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

4、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扶疾上任,逝世于途中,时年六十四。追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5、一生政绩卓著,晓畅军事,文学成就突出。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著作有《范文正公文集》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