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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中旭回应《见与不见》乌龙事件(图)

栏目: 内地音乐 / 发布于: / 人气:2.46W

最近,《见与不见》这首诗红火异常,不仅因为诗的格调清雅,还因为原作者的归属问题而频见报端。据了解,诗词的版权拥有者海蝶音乐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宫》、《非诚勿扰2》的版权纠纷,但并没有涉及罗中旭的新歌

罗中旭回应《见与不见》乌龙事件(图)

罗中旭

晚报讯(记者 韩垒 实习生 王文怡) 最近,《见与不见》这首诗红火异常,不仅因为诗的格调清雅,还因为原作者的归属问题而频见报端。继电影《非诚勿扰2》捧红这首小诗之后,热播剧《宫》也把它作为片尾曲,而歌手罗中旭、“领唱公主”凌晗又竞相推出同名单曲。纷繁复杂的局面下,诗词的版权问题也成了被关注的焦点。

回应乌龙事件

罗中旭在正式推出《见与不见》同名单曲之前,就因为这首新歌而引来麻烦。原来在宣传稿中,赫然写着“罗中旭立即联系仓央嘉措,并将诗词改编为歌词”,殊不知,仓央嘉措是17世纪的诗人,早已作古。这样的乌龙事件也让罗中旭备受质疑。

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罗中旭经纪人仙仙解释道:“宣传文案最早是由我写的,后期的宣传工作就交给宣传公司负责,而公司员工准备文案时想写出罗中旭的积极就加了这一句,忽略了作者已故的事实。不巧的是,那天我和罗中旭在济南演出,非常忙,没有详看通稿。 ”一旁的罗中旭也调侃道:“这件事真是蹊跷,宣传人员有些失职。不过我和仓央嘉措是同一天生日,我们可能在梦中交流。 ”

歌曲可能侵权

罗中旭不时流露出对于《见与不见》的喜爱:“第一次见到这首诗时就很有感觉,把之前创作的一段旋律改变了一下,使其能够更加契合诗的意境。 ”不过,罗中旭对于歌曲的热爱并不能改变歌曲可能侵权的事实。

据悉,这首词的作者其实并不是仓央嘉措,而是当代女诗人扎西拉姆·多多,因此活在当下的词作者扎西拉姆·多多享有版权,而且多多已把诗的版权转卖给海蝶音乐,旗下艺人凌晗也推出了同名歌曲《见与不见》。这也意味着把这首诗作为片尾曲的《宫》与罗中旭的新曲以及此前的《非诚勿扰2》可能都侵犯了多多以及海蝶音乐的版权。

据了解,诗词的版权拥有者海蝶音乐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宫》、《非诚勿扰2》的版权纠纷,但并没有涉及罗中旭的新歌。不过对于可能引起的官司,罗中旭表示:“如果多多是作者属实的话,我愿意尊重事实,愿意公开道歉。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什么麻烦,我会坦然面对的。 ”

Tags:罗中旭 乌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