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美容 美体 服饰 情感 娱乐 生活
当前位置:秀秀馆 > 生活 > 文化历史

个人档案造假怎么处理 不可这样做

栏目: 文化历史 / 发布于: / 人气:2.69W
个人档案造假怎么处理 不可这样做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第六十七条第(三)部分规定:“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