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发酵饲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xx发酵饲料厂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
建设单位:xx公司
评价单位:xx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评价内容:本次评价旨在对xx发酵饲料厂扩建工程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及噪声等方面。
评价结论:根据评价结果,xx发酵饲料厂扩建工程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较小,其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环境影响可控”。
公示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公示地点:xx市地方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xx-xxxxxxxx
特此公示。
xx市地方环境保护局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