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邮寄送达
4、公告送达
方法/步骤
1 如果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由代理人到法院或法庭领取判决书,然后再由代理人转交给当事人,视为“间接送达”。
2 如果当事人在“外地”,身份证住址地有直系亲属居住,可由法院或法庭工作人员将判决书送到当事人住址地,由当事人亲属签收,此为“留置送达”。
3 如果当事人在“外地”,而且在立案时已经到法院或法庭签署地址确认书,可以由法院或法庭工作人员将判决书寄往地址确认书上留下的地址及联系方式,视为“邮寄送达”。
4 如果无法联系上当事人,并且当事人没有签署地址确认书,可以由法院工作人员将判决书刊登报纸,此为“公告送达”。